灵活就业养老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两者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遵循相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具体来说,不论是灵活就业者还是企业职工,其养老金的计发都是基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因素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只要缴费基数相同、缴费年限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在退休时领取到的养老金水平是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因身份不同而有所打折。
因此,大家不必担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会不如单位职工参保划算,也不存在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区分,更不存在两者可以互转的情况。总的来说,灵活就业养老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在待遇上是完全平等的,大家可以放心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