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起诉会告知被害方。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如果案件中存在被害人,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这是为了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被害人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并给予其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具体来说,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会依法向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被害人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被害人的申诉后,应当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如果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被害人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是有权获知这一结果的,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作为被害人,没有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建议及时向检察院或法院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