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灵活就业和单位交的社保是可以合并的。具体来说,如果您在灵活就业期间以个人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在找到工作单位并由单位为您缴纳社保时,您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缝衔接”。
对于在省内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而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您可以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要求与有单位的职工是一样的。这意味着,您之前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的社保和后来由单位缴纳的社保,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此外,如果您之前还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且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您可以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制度衔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您的社保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
总的来说,灵活就业和单位交的社保是可以合并的,具体的合并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合并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