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民族成份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关于更改民族成份所需材料和手续的详细解答:
一、办理条件
公民依法申请变更、更正民族成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或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 未满十八周岁,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 年满十八周岁,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二、所需材料
未成年人民族变更
书面申请书:
-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
- 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
- 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
- 如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需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居民户口簿:公民本人及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及养(继)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关系证明:
- 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
- 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
- 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成年人民族变更
- 书面申请书:由本人提交。
- 居民户口簿: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 关系证明: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审核批准:
-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区)公安局(分局);
- 县(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2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 更改民族成份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 年满八周岁变更民族成份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户口不在同一户的监护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变更人的关系证明;
- 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