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宅基地证是老人名字,二个儿子各自翻建做过协议各一半分配,翻建后老人又做(后续动作未明确)”,我将从法律角度进行如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其使用权通常归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而宅基地证上登记的名字,一般视为该宅基地使用权的主要代表人或户主。在老人名下的宅基地,并不意味着只有老人一人享有使用权,而是家庭共有。
接下来,考虑二个儿子各自翻建并做协议的情况。如果二个儿子在翻建前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协议内容明确、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法规等),那么该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协议,二个儿子各自享有一半的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具体看协议内容如何约定)。
然而,您提到翻建后老人又做了某些动作(虽未明确具体动作),这可能影响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讨论:
老人对宅基地或房屋进行了处分:
老人未对宅基地或房屋进行处分,但提出了新的要求或条件:
老人对宅基地或房屋进行了违法处分:
综上所述,宅基地证上虽然是老人的名字,但二个儿子根据协议各自享有一半的权益。翻建后老人的后续动作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涉及到处分宅基地或房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来处理。如有任何疑问或纠纷,建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