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新规定-陶志宏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公司事务

关于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的新规定,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调整。以下分别就重庆市和兰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重庆市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规定

一、适用范围

重庆市内特定行政区域的国有破产企业中,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并已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二、实施原则

  1.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属地参保、分级负责的原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余命医疗费,在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一次性全额划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3.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划转的余命医疗费需经多部门共同审核后,再按规定划转。

三、参保办法及费用

  1. 参保需由主(代)管部门或控股集团公司落实资金,并经审核后,在原企业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 费用方面,根据破产时间的不同,有具体的划转标准:
    • 在特定文件发布之前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余命医疗费按当时提取的金额划转,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 在特定文件发布之后、另一文件发布之前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余命医疗费按实际余命年限提取的金额划转,不足部分由企业主(代)管部门或控股集团公司筹足。
    • 在最新文件发布之后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余命医疗费以每人每年一定标准计提,并根据上年度参保人员医疗费实际发生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个人账户及大额医疗互助保险

  1.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会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按规定注入资金。
  2. 同时,退休人员还需参加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用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

五、待遇标准

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和比例按《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兰州市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新变化

一、政策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兰州市取消破产企业一次性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规定。这意味着,对于依法宣布破产、注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无需再按照平均寿命年龄核缴其退休职工和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在职职工剩余年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政策影响

  1. 增效赋能:这一政策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发展预期和动力,促进社会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2. 纾困减负:对于破产后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这一政策减轻了债务偿还负担,提升了企业经营容错空间。
  3. 解绑脱钩:职工医保关系自动纳入社会化管理,不再受原参保单位经营和缴费状态影响,切实维护了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

综上所述,不同地方对于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的规定有所不同。重庆市有详细的参保办法、费用标准及待遇规定,而兰州市则取消了破产企业一次性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规定,为市场主体和退休人员带来了更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