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女性的产假天数为90天。这一规定是基于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在那个时期,劳动法规定了女性职工在分娩后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产假,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恢复,同时照顾新生儿。具体的产假天数,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就是90天。
这一规定可能与现在有所不同,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会不断修订和完善。如果你对当前的产假规定有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工伤、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法律信息,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