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水源保护区不准建设的范围并不是固定的,它取决于具体的水源地划分和保护规定。以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为例,对于成子湖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而陆域范围为二级保护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外200米的区域。这意味着在这个特定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在这段水域和陆域范围内是禁止建设的。
然而,对于其他的水源地,如徐洪河水源地或怀洪新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准确了解某个具体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不准建设的范围,需要查阅该水源地相关的保护规定或政府通告。
总的来说,二级水源保护区是为了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而划定的,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在这个区域内,通常会禁止或限制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这是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