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并非每人只能领取一次。实际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通常要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定时间,并且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在这些条件下,失业人员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而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但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如果失业人员在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或者出现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应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避免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告知,失业人员就可以多次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