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了冷静期一方不离,该离婚申请将视为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若双方仍想离婚,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不过需重新满足离婚登记的条件,比如双方都得是自愿的,还有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这些事情都得协商一致才行。若双方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如果确实已经破裂了,而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时间相对来说较长,整个过程也会更加复杂一些。因此,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并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