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钱已退回 判决书还要判追缴上缴国库吗-吴海珍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刑事辩护

受贿罪中,即使钱已退回,判决书仍然可能判追缴上缴国库。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背景

在受贿罪中,受贿人非法收受的财物,无论是否实际使用或消费,均属于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原则在受贿罪的判决中同样适用。

具体情况分析

  1. 钱款已退回的情况:

    • 如果受贿人在案发前主动将受贿钱款退回给行贿人或相关单位,这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酌定情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贿人的刑事责任。
    • 然而,退回钱款并不意味着受贿行为没有发生,也不意味着受贿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退回钱款的行为并不能完全排除追缴的可能性。
  2. 判决书的内容:

    • 在受贿罪的判决书中,法院会根据受贿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 如果法院认定受贿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钱款属于违法所得,那么判决书很可能会包含追缴上缴国库的内容。
  3. 追缴上缴国库的意义:

    • 追缴上缴国库是对违法所得的一种处理方式,旨在恢复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
    • 即使受贿人已经退回钱款,但法院仍然可能通过判决追缴上缴国库的方式,对受贿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评价和制裁。

结论

综上所述,受贿罪中即使钱已退回,判决书仍然可能判追缴上缴国库。这是因为退回钱款并不能完全消除受贿行为的法律后果,法院仍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对受贿人进行处罚。因此,受贿人在面临法律追究时,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