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失业金自动停止嘛-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劳动纠纷

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会自动停止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当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到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随后便会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因此,您无需自己去办理停领手续,系统会自动处理。

同时,也请注意以下几点:

  1. 试用期期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一旦您重新找到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此时您便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 再次失业后的领取情况:如果您在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并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那么前次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是可以继续领取的。但如果您重新就业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并且同样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会自动停止发放,这是由系统自动处理的。同时,也请您关注自己的就业状态和社保缴纳情况,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正确地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