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辞职属于主动辞职吗-程积焱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协商辞职是否属于主动辞职,这主要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是由哪一方提出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协商辞职的动议由劳动者提出:

    • 在这种情况下,协商辞职通常被视为主动辞职。劳动者基于个人意愿,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解除。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是主动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因此符合主动辞职的特征。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若协商辞职的动议由用人单位提出:

    •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最终结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动议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因此这种情形更接近于被动离职,而非主动辞职。不过,从广义上讲,它仍然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一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 在协商辞职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良行为,导致合同解除,这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劳动者的主动离职,但同时也会对其相关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如丧失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
  • 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协商辞职,劳动者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与总结: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协商辞职前应明确自己的离职意愿和原因,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便在协商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提出协商辞职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依法履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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