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司不续签赔偿2n还是n-李梦华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劳动纠纷

结论: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第三次不续签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2N;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或其他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2N赔偿金,而是按N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无需支付。

一、法律依据与赔偿标准

  1. 法律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不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2. 赔偿标准: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具体情形分析

  1.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 若劳动者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在第三次不续签时,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 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N的赔偿金。
  2. 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或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患病不能从事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在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可以不续签。
    •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N),甚至在某些严重过错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 双方协商一致不续签:

    •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续签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同样不构成违法终止,无需支付2N的赔偿金。

三、维权途径

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2.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支付赔偿。
  3. 仲裁与诉讼:若协商和投诉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举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8年,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此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8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N),但由于其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2N)。

总结与建议:在面对第三次合同不续签的情况时,劳动者应首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积极维权,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