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遗忘物是盗窃还是侵占-孙赫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刑事辩护

拿走遗忘物一般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构成侵占罪,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财物数额以及后续行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拿走遗忘物不构成盗窃罪的原因

  1.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2. 遗忘物的特点:

    • 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置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此时财物的占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
    • 在盗窃行为中,财物通常处于他人的合法占有之下,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破坏他人的占有关系以获取财物。而拿走遗忘物时,遗忘物已不再处于原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之下,因此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二、拿走遗忘物可能构成侵占罪的情况

  1. 侵占罪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以及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均构成侵占罪。
  2. 构成侵占罪的条件:

    •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明知是他人遗忘的财物,仍产生将其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
    • 数额较大:具体标准虽未由法律统一明确,但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一般来说,遗忘物的价值需要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才可能构成侵占罪。
    • 拒不退还或交出:当财物所有人或权利人要求归还时,行为人拒绝归还。

三、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1. 善意拾得:

    • 如果行为人在发现遗忘物后,出于善意试图寻找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并且没有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任何犯罪。例如,拾得人在发现手机后尝试联系乘客或上交出租车公司以便归还,就不构成犯罪。
  2. 误认无主物:

    • 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是无主物而将其拿走,并在得知真相后及时归还给失主,同样也不应被视为犯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缺乏非法占有的故意,且及时纠正了错误行为。

四、案例分析

以乘客将手机遗忘在出租车后座为例:

  • 如果司机发现手机后,立即尝试联系乘客或上交出租车公司以便归还,那么司机的行为就不构成任何犯罪。
  • 如果司机发现手机后,将其据为己有,并且当乘客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司机要求归还手机时,司机拒绝归还,且手机价值达到当地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那么司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五、建议与总结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对于发现的遗忘物应采取合理措施寻找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涉及此类纠纷,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总的来说,拿走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