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签劳动合同或协议时,劳动者最怕的三个套路及应对建议如下:
以“优化合同”为名,降低劳动条件
- 套路解析:公司可能以“更新合同条款”、“适应新政策”等为由,要求劳动者转签新合同,实则暗中降低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劳动条件。例如,将原本的固定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降低基本工资比例;或取消原有的年终奖、补贴等福利。
- 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公司按原合同履行。
- 应对建议:劳动者在转签前应仔细阅读新合同条款,对比原合同,发现降低劳动条件的条款应坚决拒绝。若公司坚持要求转签,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变更内容及原因,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以“调动岗位”为名,迫使劳动者转签
- 套路解析:公司可能以“工作需要”、“岗位调整”等为由,要求劳动者转签至其他岗位或部门的新合同,实则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或降低用工成本。例如,将劳动者从正式岗位调至临时岗位,或从高薪岗位调至低薪岗位。
- 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岗位变更也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经劳动者同意。若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调动岗位并要求转签新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公司按原岗位履行。
- 应对建议:劳动者在面对岗位调动时,应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调动通知,明确调动原因、岗位、薪资等变更内容。若认为调动不合理或侵犯自身权益,可拒绝转签并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备后续维权。
以“公司重组/并购”为名,要求劳动者重新签订合同
- 套路解析:在公司重组、并购或分立等情况下,公司可能以“新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等为由,要求劳动者转签新合同。实则可能是为了规避原公司的法律责任或降低用工成本。例如,新公司可能降低劳动条件、缩短试用期或取消原有福利。
- 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新公司要求劳动者重新签订合同并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 应对建议:劳动者在面对公司重组、并购等情况时,应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及新公司的承继义务。若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应仔细阅读新合同条款,发现降低劳动条件的条款应坚决拒绝。同时,保留好原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总结与提醒:
- 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转签要求时,应保持警惕,仔细阅读新合同条款,对比原合同,发现不合理或侵犯自身权益的条款应坚决拒绝。
- 若公司坚持要求转签并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及证据,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