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第15条规定最新-潘菊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最新规定及解读如下:

一、法规原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职工在何种情形下应当被视为工伤,具体条款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详细解读

  1. 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 情形描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 关键点:
      •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是认定工伤的基本前提,要求疾病发作时职工必须处于工作状态且在工作岗位上。
      • 48小时时限:从疾病发作开始计算,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超过48小时的,一般不被视为工伤。
  2.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情形描述:职工在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 关键点:
      • 活动性质:必须是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活动,如抗洪救灾、地震救援等。
      • 伤害结果:职工在活动中受到伤害,无论伤害程度如何,均视同工伤。
  3. 旧伤复发

    • 情形描述: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 关键点:
      • 军人背景:职工必须有军队服役经历,且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 革命伤残军人证:职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革命伤残军人证。
      • 旧伤复发:职工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并导致伤害或疾病的,视同工伤。

三、实际应用与注意事项

  1. 证据收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职工或其家属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职工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2. 申请流程:职工或其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 法律救济:如果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回或职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四、特殊情况与案例分析

  • 案例一:某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该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被视为工伤。
  • 案例二:某职工在参与抗洪救灾活动中受伤。该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被视为工伤。
  • 案例三:某职工原为军人,因战负伤致残并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导致残疾。该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应被视为工伤。

总结:《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职工在特定情形下应被视为工伤的条件。在实际应用中,职工或其家属需要仔细了解这些条件,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