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承租人怎么办-周玲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房产纠纷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承租人应首先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断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归属,再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和处理:

  1. 区分问题性质: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

    • 自然损耗:若问题由租赁物正常使用导致的合理磨损(如房屋墙面轻微老化、设备正常折旧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维修。
    • 人为损坏:若问题由承租人或其同住人、访客的过失导致(如打碎玻璃、损坏家具等),承租人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 检查租赁合同条款

    • 合同中若明确约定“租赁物维修责任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 若合同约定“承租人自行维修并保留费用凭证,后续向出租人主张”,则需按流程操作;
    • 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模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采取合理解决措施

    • 通知义务:无论问题性质如何,承租人应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出租人(保留通知证据,如短信、邮件、录音等),避免因未及时通知被认定为扩大损失。
    • 紧急情况处理:若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如水管爆裂、电路短路),承租人可先行采取必要止损措施(如关闭阀门、断电),但需及时联系出租人并说明情况。
    • 自行维修的例外:若出租人收到通知后未及时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但需注意:
      • 维修范围限于必要合理;
      • 保留维修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
      • 维修后及时与出租人结算。
  4. 责任争议的解决

    • 若出租人拒绝维修或赔偿,承租人可收集证据(如租赁合同、问题照片、通知记录、维修费用凭证等),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
    • 若问题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要求出租人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 若问题系第三方造成(如邻居漏水导致房屋受损),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向第三方追责,或协助提供证据。

温馨提示:租赁期间出现问题时,承租人务必保持冷静,优先通过书面形式固定证据(如通知、沟通记录),避免口头协商导致后续举证困难。若对责任归属或解决方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