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育儿假扣全勤吗-陈曦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劳动纠纷

育儿假是否扣全勤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地方性法规要求。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部分地区已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育儿假期间工资待遇标准。例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前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此类规定具有强制效力,用人单位必须执行,不得以全勤考核为由扣减待遇。

  2.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自主性
    若地方性法规未明确规定,则需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判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依法制定涉及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但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若单位将育儿假纳入全勤考核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 规章制度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与工会协商;
    • 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 考核标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若单位未履行上述程序,其扣减全勤的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 劳动合同的特别约定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育儿假期间不享受全勤待遇,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未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需注意,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若育儿假与哺乳假等法定权益重叠,单位不得单方面扣减待遇。

建议行动:

  • 优先查阅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认是否存在强制性规定;
  • 检查单位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 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全勤,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提供所在省份及单位具体规定,我将结合地方性法规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