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理解您现在遇到的困扰。如果工厂不愿意为您申报工伤,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完全有权利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工厂没有在这个时限内为您申报,那么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工厂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上需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您的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工厂可能提出的补偿方案,比如一天给六十块钱,这很可能远低于您依法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待遇等,具体标准会根据您的伤情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来确定。如果工厂提供的补偿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您有权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您应有的待遇。
如果工厂仍然拒绝为您申报工伤或者拒绝提供合理的补偿,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而法律援助机构则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总之,您完全有权利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