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包括当天吗-黄瀚博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包括当天”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提前三日通知”是一个明确的时间要求,它指的是在劳动者希望离职的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不包括提出离职申请的当天,如果当天不是工作日的话;若当天是工作日且作为起始日计算,则后续两个工作日也需计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但通常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天是工作日且劳动者明确表达了离职意愿,并从当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三个工作日(或自然日,具体看公司规定及双方协商,但法律条文通常指工作日)作为通知期,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最严谨的理解是不包括提出离职的“当天”作为第一个通知日,而是从次日起算。但为避免歧义,建议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明确说明“从明日(或具体日期)起算提前三日通知”。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假设劳动者在周一提出离职申请,并希望从周四开始正式离职(假设周二、周三为工作日),那么从周二开始算起的三天(周二、周三以及如果周四也算作通知期内的一个工作日准备离职相关事宜,但实际离职行为发生在周四之后的工作日开始时或双方约定的具体离职日,这里主要强调通知期的计算),可以视为满足了“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但更常见的做法是,劳动者在周一提出离职,并说明希望从周三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如周四,如果周三为最后通知日且周四为工作日)离职,这样周二、周三作为明确的通知期。

重要的是,无论具体如何计算,劳动者都应确保在离职前有足够的时间与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这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综上所述,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在严格意义上,通常不包括提出离职的当天作为第一个通知日,而是从次日起算三个工作日(或根据双方协商及公司规定确定的具体天数)。但为避免误解和纠纷,建议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明确说明通知期的起始和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