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入职开始试用期三个月未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正式入职的第一天开始,公司就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试用期内公司同样需要为您缴纳社保。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这种做法的后果。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补缴。若公司拒绝履行这一法定责任,您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其未按时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并要求其为您从入职首月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正式投诉,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此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补缴社保费用。如果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理未能满足您的期望,或者公司拒绝补缴社保,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除了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当为您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内,您的工资水平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公司入职开始试用期三个月未缴纳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