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干股如何定罪-高澄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公司事务

收受干股可能构成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定罪需结合行为人身份、干股价值及是否实际获利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的定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及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干股的,以受贿罪论处。关键点包括:

  • 干股价值认定:以转让时干股对应的市场价值计算受贿金额;若未实际转让,以约定分红或实际获利金额认定。
  • 未实际分红的情况:若干股未实际转让或未产生分红,但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利,可能以“受贿未遂”追究责任。
  • 案例参考:如某公务员收受企业5%干股(价值50万元),即使未分红,仍可能被认定为受贿50万元。

2.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的定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干股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点如下:

  • 定罪标准: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即可立案,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从重处罚。
  • 干股处理: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类似,以干股价值或实际获利金额认定犯罪数额。
  • 案例参考:如某企业高管收受供应商3%干股(价值30万元),可能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 特殊情形:干股未实际转让或未获利

  • 未实际转让:若双方仅签订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且未实际分红,可能因缺乏“实际控制”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但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 未实际获利:若干股未产生分红或价值贬损,可能以“未遂”或“情节轻微”处理,但若行为人已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利,仍可能被追究责任。

4. 与其他罪名的区分

  • 与贪污罪的区别:若行为人通过虚假出资、低价转让等方式侵占单位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而非受贿罪。
  • 与行贿罪的关联:给予干股的一方可能构成行贿罪,需根据双方行为综合认定。

5. 实务建议

  • 对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避免接受任何形式的干股,即使未实际获利也可能涉嫌犯罪。
  • 对企业人员:谨慎处理商业合作中的股权安排,避免因利益输送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争议解决:若已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立即固定证据(如股权协议、分红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风险。

如有具体案件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和司法实践为您提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