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警察面前威胁要打人怎么办-詹彦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侵权纠纷

遇到对方在警察面前威胁要打人,您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同时确保对方行为被依法处理:

1. 明确要求警察介入处理威胁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如多次威胁、持凶器威胁等),可处5-10日拘留并罚款。
具体操作:

  • 立即向在场警察说明对方威胁的具体内容(如“他说要打我”“用拳头/工具威胁”),要求警察记录威胁言辞并固定证据(如执法记录仪录像、书面笔录)。
  • 若警察未及时处理,可明确要求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履行职责,并强调威胁行为已构成违法。

2. 要求警察对威胁者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训诫

即使威胁未实际实施,警察也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威胁者进行口头警告,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出具《训诫书》,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后果。
作用:

  • 形成书面记录,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
  • 对威胁者产生心理震慑,降低其进一步实施暴力的可能性。

3. 坚持要求警察制作笔录并签字确认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7条,警察必须对报案、控告、举报等事项制作笔录,并由报案人、证人签名确认。
关键点:

  • 笔录中需详细记录威胁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言辞、在场人员等信息;
  • 若警察拒绝制作笔录,可要求其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并注明理由(如“情节轻微”),后续可据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若威胁持续或升级,要求警察采取强制措施

若威胁者情绪激动、有攻击倾向,或存在多次威胁前科,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寻衅滋事)或第43条(殴打他人未遂)要求警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传唤、拘留)。
法律依据:

  • 威胁行为若伴随推搡、拉扯等肢体动作,可能构成“殴打他人未遂”,可处5-10日拘留并罚款;
  • 若威胁者有持械、聚众等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罪),需立即立案侦查。

5. 后续维权建议

  • 保留证据:保存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联系方式等,若警察未固定证据,可自行通过手机录制威胁过程;
  • 申请行政复议:若认为警察未依法处理,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本级政府申请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警察不作为违法并责令重新处理。

总结:对方在警察面前威胁打人,本质是挑战法律权威,您无需因对方嚣张而退缩。通过明确要求警察履职、固定证据、依法维权,既能保护自身安全,也能推动对方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