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被双开判刑后 享有什么待遇-李远祥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刑事辩护

公职人员因违法犯罪被双开并判刑后,原则上不再享有任何与公职身份相关的待遇。具体分析如下:

  1. “双开”的法律后果
    “双开”指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是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后最严厉的纪律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公职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其公职身份、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全部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彻底解除。

  2. 刑罚执行期间的待遇
    在服刑期间,犯罪人员仅享有《监狱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如:

    • 获得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条件;
    • 参加劳动的,可获得相应报酬(但远低于原工资水平);
    • 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法定权利。
      但所有与公职身份相关的待遇(如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均停止发放。
  3. 刑满释放后的待遇
    刑满释放后,原公职人员:

    • 不再享有退休金或其他社会保障: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退休后,不享受基本退休费和补贴;
    • 社会保险需重新缴纳:若释放后重新就业,可按新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但原公职期间的社保缴费年限可能因开除公职而受影响(具体需结合地方政策);
    • 特殊情形例外:若犯罪情节轻微(如免予刑事处罚),可能保留公职,但待遇会大幅降低(如降级、撤职等),但此类情形不适用“双开”情况。
  4. 其他潜在影响

    • 政治权利限制:若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执行期间丧失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 社会信用影响:犯罪记录可能影响其未来就业、贷款等社会活动。

总结:公职人员被双开并判刑后,其公职身份及所有相关待遇彻底终止,服刑期间仅享有基本生存权利,释放后需以普通公民身份重新参与社会生活。若对具体条款或个案处理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