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怎么赔偿-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签过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若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 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
    若劳动者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如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仍需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 特殊情形: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和第40条第1项(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第2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直接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

  • 若您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建议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事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 若您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应评估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通知义务。若决定不续签,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决定续签,应确保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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