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干部收了18个人的钱 共计26万元 但每个人不超过2万元 是否构成受贿罪-孙先格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刑事辩护

结论:该干部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受贿罪,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还需结合更多细节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分析:

  1. 受贿罪的基本构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在本案例中,干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了18个人的钱,共计26万元,这符合受贿罪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要素。
  2.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受贿罪的成立,除了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外,还要求其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可以是实际的利益,也可以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甚至可以是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
    • 如果该干部在收受财物时,明知送钱者有具体的请托事项,或者承诺为送钱者谋取利益,那么就满足了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素。
  3. 数额与情节的考量:

    • 受贿罪的成立并不完全取决于受贿的数额,但数额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在本案例中,虽然每个人送的金额不超过2万元,但总额达到了26万元,已经远超过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 此外,如果受贿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受贿、受贿后为送钱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也会影响量刑。
  4. 可能的辩护角度:

    • 如果该干部能够证明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无关,或者没有为送钱者谋取利益,那么可能不构成受贿罪。
    • 另外,如果送钱者与干部之间存在其他合法的经济往来,或者送钱行为是基于亲情、友情等非利益关系,也可能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建议:

  • 对于该干部而言,如果确实存在受贿行为,应尽快向相关部门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对于送钱者而言,如果他们的行为也涉嫌行贿罪,同样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因此,他们也应考虑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
  •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