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撤回怎么写-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民事再审申请书撤回的写法,关键在于明确表达撤回意愿、说明理由(如有必要),并遵循法定格式与程序要求。 以下是具体说明与示例:

  1. 标题与称谓
    标题直接写明“撤回民事再审申请书”,称谓为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如“XX省高级人民法院”)。

  2. 正文核心内容

    • 撤回意愿:明确表示“现申请人自愿撤回对(案号)案件的再审申请”。
    • 撤回理由(可选):可简要说明撤回原因(如双方达成和解、证据补充后认为原判决无误等),但非强制要求。
    • 请求与确认:请求法院准许撤回,并确认撤回后不再就同一事项申请再审。
  3. 结尾与签署
    写明“此致”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若委托律师,需附授权委托书。

示例模板:

撤回民事再审申请书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名称):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址/注册地:XXX。  

申请人因与XXX(对方当事人)纠纷一案,不服(原判决法院及案号)民事判决,向贵院申请再审(案号:XXX)。现因(简要理由,如“双方已达成和解”或“经慎重考虑,认为原判决无误”),申请人自愿撤回对本案的再审申请。  

请贵院依法准许撤回申请,并终止本案再审审查程序。申请人承诺,撤回后不再就同一事项向贵院或其他法院申请再审。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 程序合法性:撤回需在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前提出,一旦裁定再审,通常需通过撤诉程序处理。
  2. 效力确认:法院准许撤回后,原判决/裁定即生效,申请人丧失再次申请再审的权利(除非有新证据或法定情形)。
  3. 材料提交:需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并附原再审申请书副本及法院受理通知书。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如撤回后能否上诉、和解协议效力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