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电动三轮车与小轿车55责且电动三轮车有人受伤住院的事故中,赔付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 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
- 小轿车作为机动车,通常投保了交强险。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不论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小轿车一方都需要对电动三轮车受伤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为18000元,主要用于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为180000元,用于赔偿受伤人员的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般为2000元。所以,电动三轮车受伤人员的这部分损失,先由小轿车方的交强险进行赔付。
- 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 由于事故责任是55开,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双方按照各自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电动三轮车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总损失扣除交强险已经赔偿的部分后,剩余的损失由电动三轮车方和小轿车方各自承担50%。
- 如果电动三轮车方有财产损失,比如车辆损坏等,同样先由小轿车方的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按55责的比例分担。
- 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
-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每天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 营养费: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每天几十元左右。
- 护理费:如果受伤人员需要护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伤人员经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伤人员因事故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在处理赔付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调解或者诉讼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