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约定的结算期结束后如何处理-刁成路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约定的结算期结束后,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1. 双方协商一致,完成最终结算
    如果双方在结算期内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结算工作,仅剩少量争议或未决事项,可以在结算期结束后继续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最终结算协议。这种方式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是较为理想的解决途径。
    建议: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避免口头约定,以防止后续争议。

  2. 依据合同约定,启动争议解决程序
    如果双方在结算期内未能达成一致,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据合同约定启动相应程序。

    • 仲裁: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需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效率较高,但需注意仲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诉讼:如果合同未约定仲裁或仲裁条款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但具有强制执行力。
      建议:在启动争议解决程序前,建议先梳理相关证据(如合同、结算文件、沟通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诉讼或仲裁策略。
  3. 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结算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或约定不明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即在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承包人未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或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建议:在主张权利时,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通常为三年),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4. 通过第三方机构协助结算
    如果双方对结算金额存在争议,且协商无果,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如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果通常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建议: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需注意其资质和信誉,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审核范围、期限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总结:建设工程结算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建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启动争议解决程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结算。如有具体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