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即使案件已经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即“退侦两次”),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不过,最终决定权在于办案机关,他们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和决定。
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退侦两次”指的是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这一程序性动作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退侦后,如果案件证据仍然不足或存在其他情况,使得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因健康原因需要就医治疗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条件。
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也不同。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即使在退侦两次后,取保候审的申请也需要向当前阶段的办案机关提出,并由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实际操作中的考量因素
法律建议
总结:退侦两次后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无望。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就有可能获得办案机关的批准。然而,最终决定权在于办案机关,他们会综合考虑案情、证据以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决定。如果你或你的亲友面临此类情况,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