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开除几日要来办离职手续”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离职手续办理时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条件。在这三十日之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然而,您提到的是“开除”,这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离职手续的办理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及时办理:一旦用人单位决定开除劳动者,应尽快与劳动者沟通并安排办理离职手续。这包括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出具离职证明等。
法定时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法定时限。
工作交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或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因为劳动者无过错(如公司裁员、经济性停产等),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决定开除您,并要求您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
总之,离职手续的办理时间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如果您对具体流程或时间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