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期间可以申请执行吗-黄进国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期间是否可以申请执行,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再审申请不影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效力(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原第206条)及司法解释规定,再审申请本身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意味着:

    • 若原生效法律文书(如一审生效判决、二审判决)已明确履行义务(如支付款项、交付物品等),且未被依法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在再审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程序与再审程序相互独立,法院不会因当事人申请再审而自动中止执行,除非符合法定中止情形。
  2. 例外情形:法院可依职权或申请中止执行(法定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且被申请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 执行标的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等待该案件审理结果确定权属;
    •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且法院受理撤销申请;
    • 法院认为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
      若再审案件符合上述情形,法院可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但需以裁定形式作出。
  3. 再审改判后的执行回转(后续救济)
    若再审最终撤销或改判原生效法律文书,且原执行程序已部分或全部完成,原被执行人可依据新判决申请执行回转(《民事诉讼法》第214条)。此时,法院应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实务建议:

  • 若您作为申请执行人,在再审期间可正常申请执行,但需关注再审结果对执行标的的影响;
  • 若您作为被执行人,认为再审可能影响执行,可主动向执行法院提交中止执行申请,并附再审受理通知书等材料;
  • 执行过程中若涉及财产处置(如拍卖、变卖),建议提前评估再审风险,避免因程序冲突导致损失。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随时向我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