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财产保全费调解成功后法院会把原告的保全费退给原告吗-李赞祥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行政纠纷

关于财产保全费在调解成功后是否退还原告的问题,结论并非绝对,需分情况讨论:

  1. 一般情况下,保全费由申请人(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财产保全需由申请人预交保全费,案件审结后,保全费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由败诉方承担。若调解成功,法院通常会根据调解协议中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约定处理保全费。若调解协议未明确约定,法院可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双方过错程度、调解结果等)决定保全费的分担方式。

  2. 若调解协议明确约定保全费由原告承担,法院一般不会退还
    调解的本质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尊重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处分。若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全费由原告承担,则视为原告自愿放弃追偿权,法院不会主动退还保全费。

  3. 若调解协议未约定保全费承担,且原告未实际支出保全费用(如未实际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能退还
    若原告申请保全后,因调解成功未实际实施保全措施(如未查封、冻结财产),或保全措施未产生实际费用(如仅提交申请但未缴纳保全费),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保全费。但需注意,若保全措施已实施并产生费用(如已冻结银行账户),即使调解成功,保全费通常仍需由败诉方或双方分担。

建议:

  • 调解时,原告可主动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保全费的承担方式,避免后续争议。
  • 若调解协议未约定,原告可在调解书送达后向法院申请退还保全费,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未实际保全的证明、费用缴纳凭证等)。
  • 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更精准地分析案件细节并制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