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没有权利收摊位费-冯剑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行政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城管有没有权利收摊位费”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城管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并不具备普遍的直接收费权利。城管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环境整洁,这包括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流动摊贩等行为的监督和执法。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城管部门确实可能涉及到收费行为,但这必须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程序进行。具体来说:

  1. 行政处罚罚款:当摊贩或相关单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乱倒垃圾等行为时,城管有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可能收取罚款。但这种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手段,具有惩罚性,并非常规意义上的“摊位费”。

  2. 摊位费等合法收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政府或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了摊位费等费用的收取,并且这种收费是基于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那么城管部门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代为收取这些费用。但重要的是,这种收费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应该明确公布,并且不得私自设立或提高收费标准。

  3. 收费行为的合法性要求:无论何种情况下的收费行为,城管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收费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城管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并不具备直接的普遍收费权力来收取摊位费。但如果是在特定情形下,如政府或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了摊位费的收取,并且城管部门得到了相应的授权,那么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按照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来收取摊位费。

如果您在面对城管收费时存在疑问或不满,建议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城管部门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