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成员不出资不参与管理违法吗-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合同纠纷

结论:合作社成员不出资、不参与管理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协议中明确约定成员必须出资或参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员有义务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均可)。若章程明确要求成员出资或参与管理,而成员未履行,则构成违约。此时,合作社可通过内部程序(如召开成员大会)要求其履行义务,或依据章程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限制表决权、减少分红等)。若成员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合作社可依据章程或法律规定将其除名。

  2. 若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协议未明确约定成员必须出资或参与管理
    法律未强制要求合作社成员必须出资或参与管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合作社以“成员自愿”为原则,成员权利义务由章程约定。若章程未规定出资或管理义务,成员不出资、不参与管理不构成违法,但可能影响其分红比例或表决权(如按出资额分配利润时,未出资成员可能无分红)。

  3. 特殊情形:合作社设立时的出资义务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设立合作社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若成员在设立时承诺出资但未实际缴纳,可能影响合作社的登记成立或导致设立无效。此时,其他成员可要求其补足出资或承担违约责任。

实务建议:

  • 合作社应通过章程明确成员权利义务,避免模糊条款导致纠纷;
  • 若成员长期不履行义务,可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必要时依法启动除名程序;
  • 成员若对合作社决策或管理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提议召开成员大会)行使权利,而非单纯拒绝参与。

如有具体案例或章程条款需要分析,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