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申请提出什么异议可停止执行-毛武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行政纠纷

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若提出以下异议,有可能导致执行程序停止:

  1. 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或相关最新法条,如《民事诉讼法》修正后的对应条款,具体以现行有效法律为准)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应用场景: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标的(如房产、车辆等)不属于其所有,或者存在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租赁权、抵押权等,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2. 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应用场景: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3. 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

    • 法律依据:如果执行依据是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被执行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存在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如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 应用场景:这通常发生在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存在严重问题,导致被执行人认为其不应被执行的情况下。
  4. 申请破产并中止执行:

    • 法律依据:如果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待破产管理人接管财产后,按照破产程序处理。
    • 应用场景:这适用于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法律建议:

  • 被执行人在提出异议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异议的提出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法院审查。
  • 如果对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可能后果:

  • 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或撤销、改正执行行为。
  • 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将驳回异议,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
  • 如果被执行人滥用异议权利,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执行程序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