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带走档案有啥规定-陈子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劳动纠纷

关于离职员工带走档案的问题,这涉及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职员工是不允许自行带走人事档案的。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等重要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对于个人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等事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事档案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具体来说,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由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转递:

  1. 申请转档:离职员工或新存档单位需要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提出转档申请。

  2. 审核档案: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在接到转档申请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转递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档案,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应当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转递。对于特定人员(如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等)的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4. 接收档案:新存档单位在收到档案后,应当及时核对档案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规定进行保管。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因此,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人事档案去向,并确保档案由正规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综上所述,离职员工是不允许自行带走人事档案的。如果离职员工需要转递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递。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