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年利率为36%是否得到法院支持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借贷发生的时间以及是否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间借贷
对于在此之前的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版):
结论:在此阶段,已按36%支付的利息不会被法院追回,但未支付部分仅支持按24%计算。
二、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民间借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结论:在此阶段,约定年利率36%的借款合同,超出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三、非民间借贷情况
如果该借款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如金融机构贷款等,则相关利率规定不适用上述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在此情况下,需依据具体的金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合同条款来判断利率的合规性与可支持性。
结论:对于非民间借贷,利率的合规性需依据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来判断。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中约定年利率为36%是否得到法院支持,取决于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况。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利率等相关条款,并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