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达成调解协议书原判决是否有效-蒋泽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行政纠纷

再审达成调解协议书后,原判决的效力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1. 调解协议书经法院确认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视为被撤销,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再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不再执行。例如,若原判决被告需支付10万元赔偿,再审中双方调解为支付8万元并达成协议,法院确认后原判决的10万元赔偿义务即被调解书取代。

  2. 若调解协议未履行,当事人可申请执行调解书而非原判决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内容,而非依据原判决申请执行。例如,被告未按调解书支付8万元,原告应申请执行调解书,而非原判决的10万元。

  3. 特殊情形:调解协议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时,原判决可能恢复效力
    若调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被撤销,或调解书被法院确认无效,当事人可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但此类情形需通过法定程序认定,实践中较为少见。

法律建议:

  • 再审达成调解后,务必要求法院出具正式调解书并签收,避免口头协议效力争议。
  • 若对调解内容有疑虑(如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建议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以保障权益。
  • 调解书生效后,原判决即失效,无需另行申请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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