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濒临破产职工能得到补偿吗-陈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公司事务

企业濒临破产时,职工确实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与福利待遇、法定应得款项以及可能的失业保险金,并且这些补偿款项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下是对这些补偿的详细解析:

  1. 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最高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示例:假设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8个月,月工资为1万元(未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6个月的工资,即6万元。
  2. 拖欠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 工资:企业破产前应全额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应得收入。
    • 社会保险费用:企业应为员工缴纳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在破产清算时需补缴,涵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若企业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破产清算时也需予以补缴。
  3. 法定应得款项

    • 伤残补助: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应享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企业破产时需支付未支付的部分。
    • 抚恤费用:员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应获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费用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应优先支付。
  4. 失业保险金

    • 满足特定条件(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5. 优先受偿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首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建议与行动:

  • 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员工应密切关注企业破产程序的进展,了解破产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和债权申报流程。
  • 申报债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包括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与福利待遇等。
  • 维护合法权益:如果破产管理人未依法支付补偿款项,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