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死亡者家属对单位骗保行为并不知情,且保险金已实际支付给家属,一般情况下家属无需主动退回保险金,但若后续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或涉及刑事追赃,则可能需要退回;若家属知情或参与骗保,则必须退回保险金,且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从民事法律角度分析
- 家属不知情且无过错
- 如果死亡者家属对于单位的骗保行为完全不知情,在保险合同订立及保险金支付过程中没有过错,并且保险金已经实际支付给了家属。从民事法律关系上看,家属取得保险金是基于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合理信赖。
- 然而,由于单位骗保行为导致保险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会使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发现合同无效并主张权利,或者司法机关在处理骗保案件过程中认定家属取得的保险金属于不当得利,那么家属可能需要退回保险金。但家属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退回保险金后,有权向实施骗保行为的单位进行追偿。
- 家属知情或参与骗保
- 若家属知道单位在实施骗保行为,甚至参与其中,那么家属取得保险金的行为就缺乏合法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与单位构成共同侵权或者共同违法,取得的保险金属于非法所得。
-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所以,家属不仅需要将保险金退回给保险公司或者相关权利人,还可能因为参与骗保行为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需要与其他骗保参与者共同承担因骗保行为给保险公司或其他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
- 单位骗保构成犯罪的情况
- 当单位骗保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等刑事犯罪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会进行追赃挽损工作。如果保险金已经支付给死亡者家属,家属取得的保险金会被视为赃款赃物。
- 无论家属是否知情,从刑事追赃的角度,司法机关都有权要求家属退回保险金。如果家属知情并参与骗保,除了退回保险金外,还会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情节等因素,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刑罚。
- 如果家属确实不知情,在退回保险金后,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