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应该怎样写解除协议-陈慧研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劳动纠纷

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合法且严谨,以下是一份解除协议的撰写要点及示例:

  1. 协议标题与双方信息:

    • 标题应明确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类似表述。
    • 双方信息需准确无误,包括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解除原因与依据:

    • 明确解除原因:直接说明因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 引用法律依据: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解除日期与工资结算:

    • 解除日期:明确协议生效的日期,即劳动合同正式解除的日期。
    • 工资结算:说明工资支付至解除之日,并明确是否有其他补偿或扣款(如试用期工资差额、未休年假补偿、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等)。
  4. 工作交接与物品归还:

    • 工作交接:要求员工在解除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 物品归还:列出需归还的公司物品,如办公设备、门禁卡、公司资料等,并明确归还时间和方式。
  5. 保密与竞业限制(如适用):

    • 保密义务:重申员工在离职后仍需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 竞业限制:如双方有竞业限制协议,需在此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及补偿。
  6. 争议解决:

    • 说明双方如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签字确认:

    •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签字日期。

示例协议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司):[公司全称] 乙方(员工):[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试用期内的表现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解除日期]起,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解除日期],并已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等。

三、乙方应在[交接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归还甲方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门禁卡、公司资料等。

四、乙方承诺离职后继续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

五、如双方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乙方应严格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甲方将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六、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员工签字] 日期:[签字日期]


在撰写和签订解除协议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