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内部申请工伤被退回,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若公司未提供合理依据或退回理由不成立,劳动者可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无需依赖公司内部流程。
注意:人社局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调查并作出认定决定。若公司仍不配合,行政部门可向其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强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如需)
若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如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会依据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综合判定。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继续工伤认定流程。
行政复议或诉讼(对认定结果不服时)
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劳动者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认定公司或行政部门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情形,可撤销原决定并责令重新认定。
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享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待遇。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所有待遇由公司承担;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