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保洁和保安交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明确物业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物业未缴纳保险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员工有权要求物业补缴。
维权步骤与证据收集
- 协商解决:首先可与物业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并签订书面协议(保留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申请仲裁:若物业拒不改正,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并可能要求经济补偿(如因未缴社保导致离职,可主张N个月工资的赔偿)。
- 行政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可对物业处以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6条)。
特殊情况处理
- 未签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书面合同,需通过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仍可主张社保权益。
- 临时工或兼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物业仍需缴纳社保(非全日制员工可单独缴纳工伤险)。
- 物业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物业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名单。
风险提示
- 维权过程中避免与物业发生直接冲突,保留所有书面证据。
- 若物业以“自愿放弃社保”为由抗辩,此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
- 社保补缴可能涉及滞纳金(日万分之五),由物业承担,员工无需支付。
建议行动:先整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向物业发出书面补缴要求(留存送达凭证),若7日内无回应,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