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约定了不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 可以同时主张吗-叶桂媚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经济纠纷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了不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出借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同时主张这两项费用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解释

  1. 法律基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是基于对方违约所产生的责任,而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或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合同约定:

    • 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借款人逾期还款等违约情形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收取利息和要求支付违约金,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二、同时主张的条件与限制

  1. 合理上限:

    •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 实际损失考量:

    •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会考虑出借人的实际损失。如果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已经能够补偿逾期还款而产生的损失,出借人就不能再重复主张过高的利息或其他费用。
  3. 调整机制:

    •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确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三、实例分析

假设甲向乙借款,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息为年利率10%,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为未还款金额的5%。假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四倍即为14.6%。若甲逾期未还款,乙主张同时收取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 当两者相加未超过14.6%时,乙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
  • 若两者相加超过了14.6%,超出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明确约定:

    •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期限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清晰明确。
  2. 合法合规:

    • 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保留证据:

    • 在主张权利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违约情况,以及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依据。

总结: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了不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出借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同时主张这两项费用的。但需注意,两者之和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且需考虑到出借人的实际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