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期间 破产企业把资产抵押给城投公司 债权人如何处理-李洵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在破产重整期间,破产企业将资产抵押给城投公司,债权人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审查抵押行为的合法性

    • 程序合法性:债权人应首先审查该抵押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程序要求。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若抵押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且原债务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可要求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抵押行为。
    • 实体合法性:债权人需审查抵押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生效,包括抵押物的权属是否清晰、抵押是否已依法登记(如需)、抵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若抵押行为存在实体违法情形,债权人可依法主张抵押无效。
  2. 向管理人提出异议

    • 及时提出异议:债权人若认为抵押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破产程序中的异议期)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 要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若抵押行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债权人可要求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抵押行为,并追回抵押物或其价值。
  3. 参与破产重整程序

    • 行使表决权:债权人应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若抵押行为对债权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债权人可在表决时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在重整计划中明确抵押物的处理方式。
    • 提出重整计划修改建议:债权人可向管理人或债务人提出修改重整计划的建议,要求调整抵押物的处理方案,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4. 依法主张优先受偿权

    • 确认债权性质:债权人需确认其债权是否属于优先受偿范围(如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若抵押行为导致优先受偿权受损,债权人可依法主张权利。
    • 参与分配:在抵押物被处置后,债权人可按照法定顺序参与分配,确保其债权得到公平清偿。
  5. 寻求司法救济

    • 提起诉讼或仲裁:若债权人与管理人、债务人或城投公司就抵押行为产生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撤销抵押行为或主张损害赔偿等。
    • 申请强制执行:若债权人已获得生效法律文书支持其主张,但抵押物未被依法处置或分配,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处置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特殊情形处理:

  • 城投公司的特殊地位:若城投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或政府融资平台,债权人需关注其抵押行为是否涉及政府信用或公共利益。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要求政府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 抵押物为共有财产:若抵押物为破产企业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债权人需审查抵押行为是否经共有人同意或符合法定程序。若抵押行为未经共有人同意或违反法定程序,债权人可主张抵押无效或部分无效。

建议:

  •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破产重整程序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债权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针对性的法律策略,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 保留相关证据:债权人应保留与抵押行为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抵押合同、登记证明、交易记录等),以便在争议发生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