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与不当得利的案由选择-刘毅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中,关于赠与合同与不当得利的案由选择,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赠与合同纠纷的适用情形

    • 法律关系基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若双方存在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且赠与财产已经交付或办理了相关手续,则应认定为赠与合同关系。
    • 案由选择:在此情形下,若发生纠纷,如赠与人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受赠人未履行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等,应以“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至第六百六十三条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2. 不当得利纠纷的适用情形

    • 法律关系基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若一方获得利益无法律或合同依据,且致使对方受损,则构成不当得利。
    • 案由选择:在赠与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但一方已实际取得财产利益,且该利益无法律或合同依据时,受损方可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要求得利方返还财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3. 案由选择的综合考量

    • 合同成立与效力:首先需判断赠与合同是否成立及有效。若合同成立且有效,则优先适用赠与合同纠纷案由;若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则可能适用不当得利纠纷案由。
    • 利益取得依据:其次需分析得利方取得利益是否有合法依据。若得利方取得利益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则构成不当得利,应适用不当得利纠纷案由。
    • 当事人诉求:最后需考虑当事人的具体诉求。若当事人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履行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等,则应以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若当事人主张返还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取得的财产,则应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

总结与建议:

  • 在选择案由时,应首先明确赠与合同是否成立及有效,以及得利方取得利益是否有合法依据。
  • 根据具体案情和当事人诉求,选择最合适的案由进行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若对案由选择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