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或特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详细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先后签订了两份有明确时间限制的劳动合同。例如,小张与某公司先后于2015年和2018年各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满足此条件。
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或特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例外情况
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实际应用建议
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希望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且不存在法定过错或特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可以主动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法定过错或特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法律意识,规范操作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