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父亲死了,孩子监护人是谁”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即父母在世时,他们自然是子女的监护人。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父亲已经去世,那么我们就需要看该条款的后续内容。该条款还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监护人将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无法担任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接下来考虑的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这些人或组织必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父亲去世,且母亲(如果母亲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母亲也不在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将依次考虑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他们也无法担任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寻找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因此,在父亲去世后,孩子的监护人并不是自动确定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逐步判断。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